在「台灣主權地位」 國際研討會 上 致詞 2008 年 04 月 17 日 主題:台灣的法律地位與二戰後的和平條約 就國際法而言,戰爭的結束有賴和約的締結,所有戰時發表的文件也必須以和約作成最終決定。「開羅宣言」及「菠茨坦宣言」等等,都只是盟國基於戰爭勝利與軍事需要,片面發表的政策性聲明,台灣領土主權的歸屬仍然必須經和平條約的簽定才能確立。 陳總統水扁 中華民國 (台灣)
主題:台灣的法律地位與二戰後的和平條約